商鞅徙木立信论是商鞅改革的核心思想,也是商鞅法的精髓之一。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秦国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自称“商君”,以其在秦国进行的一系列政治改革而闻名于世。其中较为重要的一条政策便是“徙木立信论”。
徙木立信,意即通过采取合适的措施,改变物质条件,进而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从而使人们自觉地为国家所服务。商鞅认为,人的道德准则由人的环境决定,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是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来引导的。
基于此原理,商鞅在秦置设官吏,负责收缴农民的流民木,统一使用于修筑水利工程、庄园耕作和官道修建等公共事业,避免流民到处乱追,影响军队、国家安全,在政治利益和民生救济两方面达到平衡。
此举有效地提升了秦国的治理水平,并且加速了国家的发展,成为当时中国政治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