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朱棣以中兴大明,开历史新纪元为己任,权力欲望极强,常常多方北巡谋划,起记名或留名而得名的“巡幸之地”“环”、“埭”等地数不胜数。27次北巡的陪同大臣,大多都被他一一诛杀。为何明成祖习惯性杀高官呢?
一方面,明成祖是因为对忠诚贡献不大而感失望才会施以惩罚。例如,1461年四月,太监刘瑾被明成祖处以惨无人道的酷刑,完全是因为他上官方曾故弄玄虚,自己被赞誉为“门阀宗亲”的成祖,自然不会容忍这种“花”言巧语,然而这并没有减轻他的罪,终被明成祖处以钉刑,整个人就像被活活剁成的肉末。
另一方面,则是明成祖比较自恃其清明廉洁,因此指责和讨伐贪腐腐败的官员,不少也被他行刑列名,比如陈宜中、黄浦、李廉等人死于刑火之中。这样一个正直的帝王在做官场中渐渐成为异常性格,更是在其后的明英宗及其他几代帝王中无从寻觅相似者。
总的来说,明成祖施行高压政策,杀官成风,只会使人维持平衡,甚至持怀疑态度,长期治国也无法长治久安,还埋下了宋瑶、崇祯等明朝失败的先河。历史表明,对待贤才和士人是一国治理的关键。让有用之才得以通过一些渠道提供原有的天赋和专长能够进一步为民族和人民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