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化阶段,截至2019年6月底,已有15家央企和16家地方国企开启了直接向社会聘用高学历人才的模式。
为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优化人才队伍,国资委向各央企下发了《国资委关于央企直接聘用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显示,高层次人才是指申请央企直接聘用的拥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院系所担任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管理等工作或在大型国际机构等工作。
此外,各央企将根据需求和自身特点,探索高层次人才层次、品种和数量管控的管理方式。